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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20幾歲的時候,在建築設計事務所工作。

 

那是一間有點特別的事務所,每天早上開始工作前,都會有大約30分鐘的團體討論。

「何謂喜悅。」

「何謂美麗。」

大家會針對這些主題,認真地一起思考。

老實說,當時很多問題都太艱深,我常常答不出來。

現在回想起來,也因為那段時間,我養成了深入思考每件事的習慣。

 

另外我還有一項每日例行公事。

每天都會從建築書籍中挑選一棟建築的內部或外觀透視圖,畫在素描本裡帶去上班。

而老闆不會問我畫得好不好,

「你為什麼挑這張照片?」

只會問這句話。

「因為它看起來很帥。」

但這樣的答案是不會被接受的。

 

必須用自己的話,解釋自己為什麼覺得那張圖很好。

老闆每天都會要求我這麼做。

 

直到現在,我設計任何東西時也都是如此。

我一定會先思考背後的原因。

雖然有時候最後還是會憑直覺做決定。

但我認為,就連這種直覺也一定有其背後的原因。

 

RAGTIME的每一款商品,背後都有其存在的理由。